
1.目的
為保證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效性和實用性,確保安全生產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集團公司安全規章制度、二級集團公司安全規章制度、三級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評審、修訂和使用工作。
3.職責
3.1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部負責集團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編制、評審、修訂的組織工作。
3.2二級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二級集團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編制、評審、修訂的組織工作。
3.3三級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三級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編制、評審、修訂的組織工作,三級公司技術設備部門負責三級公司安全操作規程編制、評審、修訂的組織工作。
4.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管理
4.1三級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的管理
4.1.1編制
4.1.1.1三級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制。
4.1.1.2三級公司各部門安全規章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編制。
4.1.1.3三級公司安全操作規程由技術設備管理部門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編制。
4.1.2評審
4.1.2.1三級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編制完成后,由三級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評審,安全操作規程編制完成后由技術設備管理部門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評審。
4.1.2.2參加評審的人員應包括三級公司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
4.1.2.3評審的內容應包括:
1)與法律、法規的符合性;
2)與三級公司發展的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3)安全規章制度之間的匹配性和相容性。
4.1.2.4評審輸出
(1)評審結果作為三級公司安全規章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4.1.3發布及使用
4.1.3.1評審通過后,三級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技術設備管理部門匯總所有評審報告,報經三級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發放到相關部門和使用場所。并及時將三級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電子版上報二級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門。
4.1.3.2各部門負責人要及時做好文件的傳達、學習和使用工作。
4.1.4修訂
4.1.4.1正常情況下,三級公司應每年組織各相關部門對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一次評估和修訂,確保其有效性和適用性,并保存相關記錄。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發生變化,現行安全規章制度與之出現沖突,或不能充分滿足法律、法規要求;
2)三級公司使用新設備,現行管理制度不能覆蓋其安全管理;
3)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需重新分配安全職責;
4)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5)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6)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4.1.4.2修訂組織:安全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或操作規程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4.1.4.3修訂依據:
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2)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評審結果;
3)制度和操作規程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4.1.4.4凡各類操作規程等重大資料的修訂,三級公司技術設備管理部門應組織三級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等相關人員共同審核確定,且發布前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再次評審,技術設備管理部門要保存相關記錄。
4.1.4.5修訂完成后,及時將修訂后的文件發放到使用者,以確保每個使用者所使用的文件都是最新的有效版本。
4.1.4.6三級公司各相關部門必須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學習修訂后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保持相關記錄。
4.1.5廢止
4.1.5.1當某一項安全管理制度需要廢止時,應經過三級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研究討論決定,最終做出是否廢止的決定。
4.1.5.2當某一全操作規程需要廢止時,應由技術設備管理部門組織相關人員討論并上報三級公司安全領導小組進行決定是否廢止。
4.2二級集團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的管理
4.2.1編制
4.2.1.1二級集團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制。
4.2.1.2二級集團公司各部門安全規章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編制。
4.2.2評審
二級集團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編制完成后,由二級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評審。
4.2.3發布及使用
4.2.3.1安全規章制度評審通過后,報經二級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發放到相關部門。并及時將二級集團公司安全規章制度電子版上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部。
4.2.3.2各部門負責人要及時做好文件的傳達、學習和使用工作。
4.2.4修訂
二級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每年組織各相關部門對安全規章制度進行一次評估和修訂,確保其有效性和適用性。修訂完成后,及時將修訂后的文件發放到使用部門,以確保所使用的文件都是最新的有效版本。
4.2.5廢止
當某一項安全管理制度需要廢止時,應經過二級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討論決定,最終做出是否廢止的決定。
4.3集團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的管理
4.3.1編制
4.3.1.1集團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由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部負責組織編制。
4.3.1.2集團公司各部門安全規章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編制。
4.3.2評審
集團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編制完成后,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部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評審。
4.3.3發布及使用
4.3.3.1安全規章制度評審通過后,報經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發放到相關部門。
4.3.3.2各部門負責人要及時做好文件的傳達、學習和使用工作。
4.3.4修訂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部應每年組織各相關部門對安全規章制度進行一次評估和修訂,確保其有效性和適用性。修訂完成后,及時將修訂后的文件發放到使用部門,以確保所使用的文件都是最新的有效版本。
4.3.5廢止
當某一項安全管理制度需要廢止時,應經過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討論決定,最終做出是否廢止的決定。
5.相關/支持文件
5.1 《管理制度評審和修訂記錄》
5.2 《文件發放記錄》
注:依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GB/T33000-2016)編寫。